·移民的历史记载·
我国历史文献中所记载的明初移民,从洪武初年永乐十五年,约有50年的移民历史,被迁之民以晋南、晋东南为多,晋中只有少数几县,明初山西为五府,三直隶州、十六散州、七十九县。《明实录》、《明史》记载的迁民主要有汾州府(辖七县)、辽州(辖二县)。沁州(辖二县)、泽州(辖四县)、潞安府(辖八县)、平阳府(辖二十八县)。这些地区共有五十一县,而平阳府就辖二十八县。就人口而言,据《山西通志》记载,列表如下:
地区/年度 山西 平阳府 泽州 潞州 辽州 汾州 沁州
洪武24年 户 652408 208211 66846 166147 11581 15987 15671
洪武24年 口 4873946 1847790 474937 1113024 62418 244110 138607
永乐10年 户 586202 198176 65941 134012 9743 26368 16867
永乐10年 口 4074563 1644285 383710 736179 50217 245397 94263
由此可见,迁民最多的自然是平阳府。
明朝政府移民原则是把农民从窄乡移到宽乡,从人多田少的地方移到人少地广地方,洪武三年曾有定制,对北方郡县荒芜田地,召乡民无田者垦辟,每户给十五亩,又给二亩地种蔬菜,有余力者不限顷亩,同时,规定,皆免三年租税,鼓励农民积极发展农业生产,根据《明实录》、《明史》等史书记载明朝洪武年间先后迁民10次,永乐年间迁民8次,共计18次。
1.《明史.食贷志》载:“(洪武)六年,徙山西真定民屯风阳。”
2.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一0载:“(洪武)九年十一月,迁山西及趄定民无产业者于风阳屯田,遣人赍冬衣给之。”
3.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三一载:“(洪武)二十一年五月,山西民为军者二万千余户,悉还为民。”
4.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九三载:“(洪武)二十一年八月,徙山西泽、潞二州民之无田者,往彰德、真定、临清、归德、太康等闲旷之地。”
另据《明史》卷三载:“(洪武)二十年八月,徙泽、潞民无业者垦河南、北田、赐钞备家具,复三年。”
5.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九三载:“洪武二十二年九月,后军都督朱荣奏,山西贫民徙居大名,广平、东昌三府者,凡给田二万六千七十二顷。”
6.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九七载:“(洪武)二十年九月,山西沁州民张从整等一百一十六户告愿应募屯田,户部以闻,命赏从整等钞锭,送后都督佥徐礼分田给之。”
7.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三载:“(洪武)二十五年八月,冯胜、傅友德帅开国公常升等分行山西,籍民为军。屯田于大同、东胜,立十六卫。”
另据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二三卷载:“(洪武)二十五年八月,冯胜、傅友德等在大同等地屯田,计平阳选民丁九卫,太原、辽、沁、汾,选民丁七卫。.....每卫五千六百人。”
8.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二三载:“(洪武)二十五年十月,后军都督府佥事李恪、徐礼还京,先是命恪等往谕山西改过居彰德者听。者听。至是还服,彰德、卫辉、广平、大名、东昌、开封、怀庆等七府徙居者凡五百九十八户。”
9.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三六载:“(洪武)二十八年正月,山西马步官军二万六千百人往塞北筑城屯田。”
10.《明史》卷五载:“(洪武)三十五年九月,徙山西民无田者实北平,赐之钞,复五年。”
另据《明太宗实寻》卷十二下载:“(洪武)三十年九月,户部遗官核实太原、平阳二府,泽、潞 、辽、汾、沁五州,丁多田少及无田之家,分其丁口以实北平各府州县。”
11.《明太宗实录》卷二十一载:“(永乐)元年八月,定罪囚于北京为民种田例。其余有罪俱免,免杖编成里甲,并妻、子发北京、永平等
府州县为民种田。礼部议奏:山东、山西、陕西、河南四布政司就本布政司编成里甲......上悉从之。”
12.《明史.成祖本纪》卷六载:“(永乐)二年九月,徙山西民万户实北平。”
另据《明太宗实录》卷三十一载:“(永乐)二年九月,徙山西太原,平阳,泽、潞、辽、汾、沁民万户实北平。”
13.《明史.成祖本纪》卷六载:“(永乐)三年九月,徙山西民万户实北平。”
14.《明太宗实录》卷五十载:“(永乐)四年正月,湖广、山西,山东等郡县吏李*等二百十四人言愿为民北京。命户间给道里费遣之。”
15.《明太宗实录》卷五十九载:“(永乐)五年五月,命户部从山西之平阳、泽、潞、山东之登、莱等府州五千户隶上林苑监,牧养栽种。户给道里费一百锭,口粮五斗。”
16.《明太宗实录》卷一四九载:“(永乐)十二年三月,上以其(隆庆)当要冲,而土宜稼樯,改为隆庆州......而以有罪当迁谪者实之。”
另据嘉靖《隆庆志》卷一载:“本州原编东南,西南,东北,西北四隅
·移民的历史记载·
我国历史文献中所记载的明初移民,从洪武初年永乐十五年,约有50年的移民历史,被迁之民以晋南、晋东南为多,晋中只有少数几县,明初山西为五府,三直隶州、十六散州、七十九县。《明实录》、《明史》记载的迁民主要有汾州府(辖七县)、辽州(辖二县)。沁州(辖二县)、泽州(辖四县)、潞安府(辖八县)、平阳府(辖二十八县)。这些地区共有五十一县,而平阳府就辖二十八县。就人口而言,据《山西通志》记载,列表如下:
地区/年度 山西 平阳府 泽州 潞州 辽州 汾州 沁州
洪武24年 户 652408 208211 66846 166147 11581 15987 15671
洪武24年 口 4873946 1847790 474937 1113024 62418 244110 138607
永乐10年 户 586202 198176 65941 134012 9743 26368 16867
永乐10年 口 4074563 1644285 383710 736179 50217 245397 94263
由此可见,迁民最多的自然是平阳府。
明朝政府移民原则是把农民从窄乡移到宽乡,从人多田少的地方移到人少地广地方,洪武三年曾有定制,对北方郡县荒芜田地,召乡民无田者垦辟,每户给十五亩,又给二亩地种蔬菜,有余力者不限顷亩,同时,规定,皆免三年租税,鼓励农民积极发展农业生产,根据《明实录》、《明史》等史书记载明朝洪武年间先后迁民10次,永乐年间迁民8次,共计18次。
1.《明史.食贷志》载:“(洪武)六年,徙山西真定民屯风阳。”
2.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一0载:“(洪武)九年十一月,迁山西及趄定民无产业者于风阳屯田,遣人赍冬衣给之。”
3.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三一载:“(洪武)二十一年五月,山西民为军者二万千余户,悉还为民。”
4.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九三载:“(洪武)二十一年八月,徙山西泽、潞二州民之无田者,往彰德、真定、临清、归德、太康等闲旷之地。”
另据《明史》卷三载:“(洪武)二十年八月,徙泽、潞民无业者垦河南、北田、赐钞备家具,复三年。”
5.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九三载:“洪武二十二年九月,后军都督朱荣奏,山西贫民徙居大名,广平、东昌三府者,凡给田二万六千七十二顷。”
6.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九七载:“(洪武)二十年九月,山西沁州民张从整等一百一十六户告愿应募屯田,户部以闻,命赏从整等钞锭,送后都督佥徐礼分田给之。”
7.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三载:“(洪武)二十五年八月,冯胜、傅友德帅开国公常升等分行山西,籍民为军。屯田于大同、东胜,立十六卫。”
另据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二三卷载:“(洪武)二十五年八月,冯胜、傅友德等在大同等地屯田,计平阳选民丁九卫,太原、辽、沁、汾,选民丁七卫。.....每卫五千六百人。”
8.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二三载:“(洪武)二十五年十月,后军都督府佥事李恪、徐礼还京,先是命恪等往谕山西改过居彰德者听。者听。至是还服,彰德、卫辉、广平、大名、东昌、开封、怀庆等七府徙居者凡五百九十八户。”
9.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三六载:“(洪武)二十八年正月,山西马步官军二万六千百人往塞北筑城屯田。”
10.《明史》卷五载:“(洪武)三十五年九月,徙山西民无田者实北平,赐之钞,复五年。”
另据《明太宗实寻》卷十二下载:“(洪武)三十年九月,户部遗官核实太原、平阳二府,泽、潞 、辽、汾、沁五州,丁多田少及无田之家,分其丁口以实北平各府州县。”
11.《明太宗实录》卷二十一载:“(永乐)元年八月,定罪囚于北京为民种田例。其余有罪俱免,免杖编成里甲,并妻、子发北京、永平等
府州县为民种田。礼部议奏:山东、山西、陕西、河南四布政司就本布政司编成里甲......上悉从之。”
12.《明史.成祖本纪》卷六载:“(永乐)二年九月,徙山西民万户实北平。”
另据《明太宗实录》卷三十一载:“(永乐)二年九月,徙山西太原,平阳,泽、潞、辽、汾、沁民万户实北平。”
13.《明史.成祖本纪》卷六载:“(永乐)三年九月,徙山西民万户实北平。”
14.《明太宗实录》卷五十载:“(永乐)四年正月,湖广、山西,山东等郡县吏李*等二百十四人言愿为民北京。命户间给道里费遣之。”
15.《明太宗实录》卷五十九载:“(永乐)五年五月,命户部从山西之平阳、泽、潞、山东之登、莱等府州五千户隶上林苑监,牧养栽种。户给道里费一百锭,口粮五斗。”
16.《明太宗实录》卷一四九载:“(永乐)十二年三月,上以其(隆庆)当要冲,而土宜稼樯,改为隆庆州......而以有罪当迁谪者实之。”
另据嘉靖《隆庆志》卷一载:“本州原编东南,西南,东北,西北四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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